【圆明网】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消息,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讲真相时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九台拘留所,仅仅四天后的六月二十日于桂香老人被迫害致死。
于桂香的儿子得知噩耗悲愤至极,不顾公安局阻挠,据理力争为母伸冤,经历一个多月的劳苦奔波,最终胜诉,据悉,公安系统赔偿二十万元。
于桂香老人为人善良,热心,爱帮助别人。是邻居们公认的好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病的身体健康了,她也想把这样好的大法告诉别人,使更多的人都能有个好的身体。
六月十六日下午一点多,于桂香、戴瑶琪、唐淑珍在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分别讲真相,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同时绑架。当时警察都穿便装,开的是普通车,他们非法把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九台市公安局国保,进行非法做笔录。三人三个屋子分别问话,问完了让她们签字,她们都拒签。因为她们是在做好人,没有触犯法律,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这些公安局和国保警察在违背宪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国保人员董平、一个姓孙的,还有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察将他们编造的所谓“材料”报到公安局长签字、批示(后来听说可能是叫焦龙的副局长)。
在国保办公室期间,三名法轮功学员不停的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现在是责任终身制,你们这么年轻,你们不为你们的妻子儿女着想吗?过去的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都平反 了,将来法轮功平反了你们怎么办?文化大革命以后许多参与迫害的人员都拉到云南秘密枪毙了……人在做,天在看,你们做的每件事情老天都在给记录着。听了这些话,他们其中的两个有气无力地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呀,这工作不得不干。”其中有一个国保人员拿起小册子,很认真地看了一遍。
在国保办公室,于桂香就说她心疼,疼得直佝偻着身子,她跟国保人员说:“你们今天必须让我回家,我老头住院做手术,没人护理。”国保人员根本不理,把她们三人强行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唐淑珍当时被放回家,说是有文件,70岁往上不抓。在去拘留所的路上,于桂香还告诉国保人员她老头有病住院做手术,没人照顾,她必须回家。国保人员欺骗她说:“我们必须给你送进去,你到拘留所和他们谈,他们可以放你。”到拘留所是星期五的晚上,第二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没有主要负责人。
星期六中午吃饭,值班警察让于桂香、戴瑶琪、唐淑珍穿上拘留所的号服,她们谁也不穿,警察说不穿不让吃饭,她们就谁也不吃、也不穿号服。因为她们是修“真、善、忍”的,做好人,没有犯法,所以不能穿。
到了第三天,于桂香、戴瑶琪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屋子里,大概是半夜,于桂香刚坐一会儿就倒下了,她脸上、身上出的全是冷汗,人招呼也没有反应,掐人中也没有反应,戴瑶琪赶快招呼值班警察,并给了几粒“速效救心丸”吃下去,大约有半个多小时,她逐渐的苏醒过来,说要上卫生间,这时她已经便在裤子里了,醒来之后,也不是十分清醒,一直处于昏睡状态,醒了就是要喝水。
周一早上所长值班,戴瑶琪跟所长说:“国保人说你们这里有文件,可以放人。”所长说没有这种情况,后来所长说给国保打电话跟他们商量,看怎么办。后来也没听到消息,说找大夫,大夫也没来。
星期二早上,于桂香醒来说要上卫生间,戴瑶琪把她送进卫生间后在外边等着,不一会儿就听于桂香喘粗气,戴瑶琪赶紧往她跟前走,就看她手拄着地,刚要拽她,还没等拽呢,于桂香就噌一下窜出来戗到地上。戴瑶琪赶紧叫人,所长也过来了,把于桂香抬到床上,打120过来。这时如有医务人员在现场完全可以抢救,可是没有医务人员,等120车来,人已经不行了。于桂香含冤离世后被放在九台区殡葬所,公安局还封锁消息,不给家人答复。
在老人被绑架关押前,警察给于桂香的儿子打电话,通知被抓信息时,老人的儿子告诉警察,我妈曾患有脑梗和糖尿病,年龄又大,我们父子正在长春做开颅手术,你们不要抓她,而警察和拘留所不顾家人的反对和提醒,没有做任何体检,也没有老人签字同意,就非法关押迫害,这一命案完全是公安局、国保渎职蓄意造成的。
这起严重违法违宪,肆意践踏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修炼人被迫害致死的冤案,虽然受害家人控告胜诉并获赔二十万元,但是法院并没有公正裁决,而是袒护了公安国保恶人。法院应该在赔偿受害家人的同时,追究造成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